湖南省出台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项目管理办法 全链条规范“国培”“省培”实施

时间:2026-11-02 来源:湖南教育融媒 责编:邱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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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,省教育厅印发《湖南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项目管理办法》,面向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、校(园)长等群体,对依托中央和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实施的“国培计划”“省培计划”项目作出全流程规范管理,全面提升教师培训的精准度与实效性。

新办法明确了“省级统筹、分级负责,规范有序、公开公正,精准施训、提质增效”的管理原则,构建起省、市、县、校、承训机构五级职责分工体系,进一步压实各环节管理责任。项目设置重点向名师名校长名班主任培养、“县中振兴”支持培训、人工智能素养提升培训、短缺薄弱学科教师培训等方向倾斜,同时严格实行项目专家论证制度,所有拟立项项目经专家论证通过后方可正式实施。

在承训机构遴选环节,办法划定了明确的准入红线,要求一线名师名校(园)长、省级及以上骨干教师在培训专家团队中的占比不低于50%,实践性课程占比不低于50%、通识类课程占比不超过30%,且培训实际执行方案与申报方案的偏差不得超过30%。近三年项目绩效评估不合格、存在转包分包培训任务等严重失信行为的机构,将被取消承训资格。

学员选派实行“个人自愿报名、单位推荐、主管教育行政部门逐级审核”机制,参训指标重点向农村学校、薄弱学校、乡村小规模学校倾斜,同时明确同一教师年度内仅能参加1个省级及以上培训项目,三年内原则上不重复参加同类省级及以上培训。培训期间请假时长超总时长三分之一的学员将按退培处理。

经费管理方面,办法严格划定资金开支范围,明确严禁通过虚假培训、虚增人数等方式套取资金,严禁向参训学员收取任何费用,严禁将培训任务转包分包,所有专项资金必须专款专用、专账管理。年度未支出的资金将按规定统筹用于后续教师培训项目,不得挪作他用。

项目结束后,省教育厅将按“优秀”“合格”“不合格”三个等次开展绩效评估,评估结果直接与下一年度项目分配挂钩,评定为“不合格”的承训机构,三年内不得申报新的省级及以上教师培训项目。

该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正式施行,各市州、县市区可结合本地教师队伍建设实际制定相应实施细则。

责编:邱梦

一审:邱梦

二审:刘洋

三审:曾高

来源:湖南教育融媒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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